天翌科技順利通過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監(jiān)督審核
11月27日至28日,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委派審核組,對公司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監(jiān)督審核,經綜合評審,體系符合標準要求,推薦繼續(xù)保持兩個體系的認證證書。審核期間,通過與管理者代表、員工代表訪談,與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交流,以及查閱資料、現(xiàn)場審查等方式,審核組獲取了客觀有效的證據,對公司管理體系的運行、保持及改進情況進行了全面審核。末次會議上,審核組充分肯定公司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及職業(yè)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視,尤其認可隱患排查治理、環(huán)保日常管理及員工職業(yè)健康保護等工作。最終,審核組作出推薦公司繼續(xù)持有相關認證證書的結論,公司順利通過本次監(jiān)督審核。針對審核組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天翌科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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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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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認證機構被罰8萬
認證機構: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漢川市監(jiān)處罰2025334號處罰決定日期:2025-10-10 處罰機關:漢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款金額(萬元) 8萬沒收違法所得 20萬處罰內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 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直至撤銷批準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guī)范、認證規(guī)則規(guī)定的程序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罰款8萬元。違法事實:當事人對湖北奧峰恒銳玻璃有限公司進行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體系認證中存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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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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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行業(yè)的監(jiān)管鐵拳再次落下!技術專家存在違規(guī),一認證機構被罰沒28萬元!
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技術專家近日,漢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開出重磅罰單——罰款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20萬元,罰沒總額高達28萬元。這家機構栽在了一個看似不起眼的環(huán)節(jié):技術專家使用違規(guī)。在筆者看來,這起案件撕開了認證行業(yè)長期存在的"技術專家濫用"黑幕,暴露出部分認證機構在專業(yè)能力建設上的嚴重缺失!01案件剖析:28萬元罰單背后的"專家亂象"細看這起處罰案例,其違規(guī)細節(jié)之典型、問題之普遍,令人觸目驚心。違規(guī)一:技術專家成了"影子顧問"。該機構在聘用技術專家郭榮華時,竟然未直接核實其身份和資質,而是通過咨詢公司間接獲取相關信息。這種做法無異于將認證的"專業(yè)底線"外包給了第三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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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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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聘用技術專家違規(guī)被罰8萬,檢驗檢測不能是“走過場”
近日,漢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因聘用技術專家時存在違規(guī)行為,被處以罰款8萬元。經核實,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對湖北奧**玻璃有限公司進行質量/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安全體系認證中存在以下問題:1.當事人在聘用技術專家郭時,并未直接核實技術專家郭的身份及相關資料,而是通過咨詢公司間接獲取技術專家的相關信息,導致無法確保技術專家的獨立性和資質。2.當事人在審核前,未對技術專家郭進行培訓,并未告知技術專家郭在審核時的任務、責任和權利,導致技術專家郭**不清楚其審核過程及認證的相關要求。以上事實存在減少遺漏《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規(guī)則》中2.2認證能力、內部管理和工作體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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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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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機構28萬元罰單背后的真相:技術專家竟不清楚審核要求!
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一張罰沒28萬元的沉重罰單,處罰決定日期為2025年10月10日。這張罰單背后,是兩個令人震驚的違法事實:技術專家身份資料未直接核實、技術專家未被告知審核任務。漢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的處罰決定如同一面照妖鏡,映射出認證行業(yè)在專業(yè)人員管理上的嚴重漏洞。當技術專家對自己該做什么、能做什么一無所知時,認證的公信力何在?01 直接聘用變“間接”獲取,獨立性蕩然無存行政處罰決定書揭示了一個關鍵違法事實: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在聘用技術專家郭榮華時,并未直接核實其身份及相關資料。取而代之的是,該機構選擇了一條“捷徑”——通過咨詢公司間接獲取技術專家的相關信息。這一看似微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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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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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聘用技術專家存在違規(guī),被罰8.0萬元
信用中國官網顯示,漢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開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恒標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因聘用技術專家時存在違規(guī)行為,被處以罰款8萬元。詳情如下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漢川市監(jiān)處罰[2025]334號處罰類別:罰款處罰決定日期:2025-10-10處罰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直至撤銷批準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guī)范認證規(guī)則規(guī)定的程序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罰款8萬元。罰款金額(萬元):8.0違法行為類型:違法從事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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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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