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區(涪陵綜保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涪陵區質量品牌培育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涪陵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涪陵區農業農村委員會
重慶市涪陵區商務委員會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涪陵區質量品牌培育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為深入貫徹《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精神,完善政府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品牌、標準、知識產權等質量工作保障和推動作用,鼓勵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爭創政府質量獎。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或提名獎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重慶市市長質量管理獎或提名獎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涪陵區區長質量管理獎或提名獎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區長質量管理獎、提名獎評選辦法》另行制定。
二、支持以先進標準引領質量品牌。對新獲得國家級、市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對主導起草并正式發布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每項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主導起草并正式發布全國性團體標準的,每項標準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對新通過國家級、市級標準化試點項目驗收合格的,每個項目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以高價值專利賦能質量品牌。對新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及優秀獎的專利權利人,分別給予第一順序權利人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3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及優秀獎的專利權利人,分別給予第一順序權利人不超過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重慶市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專利權利人,分別給予第一順序權利人不超過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獎勵。
四、支持創建知名商標品牌。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地理標志產品認定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地理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件的獎勵;對首次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并運用的,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獎勵。對上年度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用標企業覆蓋率達到80%的,給予地理標志管理單位不超過1萬元的獎勵。
五、支持老字號傳承發展。對新認證(評定)的“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5萬元的獎勵。
六、支持創建特色農業品牌。對新獲得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全國特質農產品的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獎勵;對綠色食品等上述3類農產品品牌獲證到期進行續展換證的,按上述新認證(評定)獎勵標準執行。
七、支持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對新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不超過4萬元、2萬元和1萬元的獎勵。
八、支持知識產權品牌價值轉化。對新獲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按照貸款發生時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20%給予補貼,貼息時間從計算質押貸款利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年;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過程中發生的評估費給予50%的補貼。同一單位每年享受貸款貼息和評估費補貼,兩項合計金額不超過3萬元。
九、支持培育小微特色品牌。對新確定為“知名”“特色”“優質”“新興”個體工商戶的,給予不超過0.2萬元的獎勵。
十、支持建筑業資質升級打造建筑品牌。對建筑業企業資質新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分3年兌現);新晉升一級資質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分2年兌現);對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新晉升為綜合甲級或專業(行業)甲級資質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分2年兌現)和10萬元的獎勵;對工程監理新晉升為綜合資質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本年度獲得(認證、評定、確定、晉升)相關事項的企業、行業協會或其他機構,均可參與本政策措施規定事項申報。國家、重慶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的,遵照執行。對騙取本政策措施扶持、獎勵或補貼的企業,應將其享受的相關扶持資金予以全額退回。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