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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關于印發思明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 廈門市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

申報日期:2026-03-14 ~ 2028-12-31 查看原文

50萬

補貼詳情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思明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

2026年2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思明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推動思明區先進制造業發展,科學統籌穩增長、調結構、增動能、優服務,持續壯大產業規模、優化產業生態、提升產業效益,結合思明區制造業發展實際,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第一條支持企業提質增效

(一)增產增量獎勵

對年度工業產值實現增長且綜合經濟貢獻增量超2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按綜合經濟貢獻量增量的3‰給予獎勵。為鼓勵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對其中屬于集成電路行業的企業,再疊加1‰的獎勵。單家企業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二)增資擴產激勵

支持企業增資擴產,鼓勵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對總投資500萬元(含)以上的制造業投資項目,按其年度投資額的3‰給予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

第二條支持企業研發創新

(三)研發創新獎勵

設立制造業企業研發創新指數,根據企業年度自主研發費用額、研發費用總額增速、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比例3項指標,按照百分制進行綜合評分。對自主研發費用投入不低于200萬元且正增長的,根據企業研發創新指數評分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90分(含)以上給予200萬、80(含)-90分給予180萬元,以此類推,具體評分標準另行制定。該項措施設1000萬元專項預算,根據年度申報情況核定兌現比例。

(四)專精特新獎勵

加大創新支持力度,加強專精特新培育。對首次獲得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第三條支持新型園區建設

(五)園區運營獎勵

通過引進專業運營機構,加強區域產業聯動,打造“思明數智工場”,培育都市工業新業態。開展運營機構遴選,從產業貢獻、創新發展、運營服務3個維度,對運營機構進行評價,根據得分情況每年最高可給予運營機構500萬元獎補,具體評分標準另行制定。

第四條加快培育中小企業

(六)規模獎勵

加強對企業的跟蹤、指導和服務,對制造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技術制造業發展,對相關企業再給予5萬元獎勵;對第二年實現10%(含)以上增長的,次年再給予10萬元獎勵。

第五條強化產業項目招引

(七)項目落地獎勵

鼓勵總部型制造業發展,對新設立兩個日歷年度內的總部型制造業企業,產值每年保持正增長的,綜合經濟貢獻同比增量2000萬元以上的按照超額累進方式獎勵,增量1億元以內、1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以上的,分別按增量部分的3‰、5‰、8‰給予獎勵。單家企業年度最高獎勵2000萬元。該項措施設3000萬元專項預算,根據年度申報情況核定兌現比例。

第六條其他

(八)綜合經濟貢獻由工業產值、利潤總額、應付職工薪酬三項加總構成,即綜合經濟貢獻=工業產值+利潤總額+應付職工薪酬。

(九)針對項目落地獎勵原則上按季度兌現,前三季度按照每季度增量獎勵的50%給予兌現,第四季度結合前三季度兌現情況和全年完成情況將全年剩余獎勵一次性兌現;當年月度新增企業可按照季度增量100%兌現。

(十)項目落地獎勵與增產增量獎勵不疊加享受。

(十一)高技術制造業企業為《高技術產業(制造業)分類(2017)》中所列產業相關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為產品及產品技術標準符合《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23)》的企業;總部型制造業企業指戰略決策、技術創新等核心環節在轄內,主要制造環節布局在成本更低或產業鏈更完善地區的企業。

(十二)企業、單位或個人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扶持資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資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十三)本措施實行年度資金總控。企業如同時符合本措施及我區和火炬高新區其他扶持政策同類條款的,可選擇適用,不重復享受。對獲得上級政府同類扶持資金的企業,如上級扶持資金包含區級承擔部分的,不予重復享受,上述條款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四)本措施由思明區科技和工信局負責解釋,本措施自2026年3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思明區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廈思科工規〔2025〕1號)同步廢止。